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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6/9 16:43:00 发布人:admin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客户管理,更好的发挥广大会员的积极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以人人身心健康为根本的强大推力,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本机构决定成立**健康机构会员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
第二条:为规范理事会的工作程序,保障理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健康机构《关于成立**健康机构第一届全国会员理事会的决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章程是理事会的工作制度,对本理事会及其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理事会宗旨
第四条:理事会以“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助、老有所获”为宗旨。其工作目标是:为有一技之长的中老年朋友提供展现其才能的舞台,使他们退而不休,老当益壮。组织各种老年兴趣队,使老年朋友心情舒畅,精神愉快。搭建会员互助平台使广大会员朋友在获得健康的同时收获劳动的回报。
第三章 理事会组织架构
第五条:理事会设立全国理事会总会、各地区理事会分会,各地区理事会分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工作委员会。各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及运作规程由地区分会理事会通过后实施。各委员会的委员由各地区分会理事会任命,各委员会对各地区分会理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的产生;
(一) 全国理事会总会成员的产生:各市场经理推荐全国会员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再由候选人和各市场经理一起民主选举出第一届全国会员理事会成员,由选举产生的理事会成员组建**健康机构会员理事会总会。每届理事会成员任期为一年。理事会成员换届选举时由前任理事会成员及市场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产生下届理事会成员。
(二) 各地理事会分会成员的产生:全国理事会总会成员协助各地市场组建各地理事会分会。由各地市场部门经理推荐分会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再由各地市场部门经理及候选人一起民主选举出各地理事会分会成员,组建各地理事会分会。各地市场理事会分会隶属于全国理事会总会。
第七条:全国理事会总会的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8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6名、理事若干名、常务副秘书长1名,常务副秘书长由市场经理担任并主持日常工作。各地市场理事会分会可参照全国理事会总会的组成结构组成,但每个岗位的人数可以逐步到位或酌减。
第八条:正常任期内的理事会成员出现如下情形视为自动辞职,由理事会会议表决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其他成员:
(一) 不积极履行理事会职责及义务;
(二) 连续二个月内未参加理事会会议或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 成为同类产品会员或成为其它保健品企业任理事会成员者;
(四) 散布有损公司及产品形象言论者;
第四章 理事会职责
第九条:宣扬传播公司先进的企业文化;
第十条:参与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第十一条:监督公司产品品质;
第十二条:发展壮大公司会员队伍;
第十三条:组织协调所在市场理事会分会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参加每年一届的公司理事会大会;
第十五条:对会员的服务与管理提出建议和批评;
第十六条:组织各种形式的老年兴趣队和文娱活动;
第十七条:开展健康互助活动;
第十八条:理事会专项活动费用的创收。
第五章 理事会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十九条:理事会成员的权利;
(一) 出席理事会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 根据章程的规定或者理事会的委托,代表本理事会处理有关事务,以理事会名义对外参加社会活动;
(三) 监督理事会成员对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 监督理事会费用收支情况;
(五) 对公司内重大问题提出议案和质询;
(六) 提议召开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一) 遵守理事会章程和工作纪律;
(二) 执行理事会的决议;
(三) 承担理事会委托的任务;
(四) 向理事会述职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
(五) 按时参加理事会会议;
第六章 理事会的财务管理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成员的待遇及活动费用:
(一) 理事会成员的待遇视其工作情况,除正常会员积分外,另追加积分值给予奖励(月积分值1000—10000分);
(二) 理事会专项活动的费用,除了所在市场分公司给予补贴外,各市场理事会分会因宣传**健康机构产品带来的直接销售,由各市场分公司拿出不低于销售额1%的资金用作会员理事会的专项活动费用,存入理事会专用账户;
(三) 理事会成员享受公司给予的国家法定假日的福利待遇;
(四) 理事会成员享受由所在市场提供的生活、健康助理服务。
(五) 理事会成员的待遇及活动费用由会员理事会成员监督,所在市场承担;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专项活动费用的使用:
(一) 组建各种老年兴趣队、培训班聘请教练或老师的费用;
(二) 老年兴趣队的服装、用具费用;
(三) 组织各种老年赛事及奖品费用;
(四) 理事会参观、交流、学习费用;
(五) 对**健康机构会员出现生活、健康紧急状况时的补贴费用;
第七章 理事会会议程序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和召集,理事长不在时由秘书长主持和召集。常务副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和秘书长在理事会会议中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 签署理事会会议决议;
(三) 检查理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四) 理事会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定期会议原则上于双月份的第一个星期五召开,每年至少召开六次定期会议。
第二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一) 理事长或秘书长提议;
(二) 五名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并经理事长和秘书长同意。如半数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可不经理事长和秘书长同意直接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因故不能参加理事会会议,可书面授权另一名理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理事会做出的决定或决议,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八条:常务副秘书长负责理事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准备与会议记录工作,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位理事,并强调召集事由及会议议程。
第二十九条:理事会的定期会议如有临时变动,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各位理事。
第八章 办公场地及办公条件
第三十条:办公场地:
(一)全国会员理事会的常设办公场地及活动地点:
办公场地:北京市京贸国际公寓F座2001
活动地点:广西北海市科创中心大厦**健康公寓
(二)理事会分会的办公场地由所在市场分公司提供不少于一间的办公场所,有条件的市场应提供理事会常用会议场所;
第三十一条: 办公条件:理事会办公室应具备网络、通讯、会员接待等基本办公设施,并长期订购老年健康保健方面的报纸杂志;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