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口服。一日3次。6个月~1岁,一次1/3片;1~5岁,一次半片;6~9岁,一次1片;9 ~14岁,一次1片半;15岁以上,一次2片;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禁 忌】
1、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2、不宜大量或长期服用,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外,均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尚不明确。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
2、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
3、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故有增强抗凝药的抗凝作用。
4、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药物过量】
药物过量(包括中毒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胃痛或胃痉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疸。
服药过量时应洗胃或催吐,并给予对乙酰氨基酚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不得给活性炭,因后者可影响拮抗药的吸收。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以70mg/kg每4小时1次,共用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注射液200ml中静注。拮抗药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疗效差些。治疗中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给予其他支持疗法。
【药理毒理】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作用,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是通过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通过增加皮肤的血流、出汗及热散失而起作用。
马来酸氯苯那敏为抗组胺药,有竞争性阻断组胺(H1)受体作用,减轻过敏症状,能缓解感冒所引起的鼻塞、流涕、打喷嚏等症状。
人工牛黄具有解热、镇惊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口服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约有25%与血浆蛋白结合。口服后0.5~2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半衰期(t1/2)一般为1~4小时(平均2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对乙酰氨酚能通过乳汁分泌;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物,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肾脏有毒。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不到5%以原形由尿排出。
【贮 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避光并不超过20℃)。
【包 装】铝箔 PVC 30片×1板/盒。
【有 效 期】暂定24个月。
【执行标准】《国家药品标准》化学药品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第三册WS-10001-(HD-0213)-2002。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