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于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此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至少接受过两种治疗,并在最近-次治疗中病情还在进展
本品的推荐剂量为单次注射1.3 mg/㎡,每周注射2次,连续注射2周(即在第1、4、日和11天注射)后停药10天(即从第12至第2l天)。3周为1个疗程,两次给药至少间隔72小时。
在临床研究中,被确认完全有效的患者再接受另外2个周期的注射用硼替佐米治疗。建议有效的患者接受8个周期的注射用硼替佐米治疗。
剂量调整以及重新开始治疗
当发生3级非血液学的或任何4级血液学的毒性(不包括下面讨论的神经病)时,应暂停本品治疗。一旦毒性症状得到缓解,可以重新开始本品的治疗,剂量减少25%(例如: 1.3mg/㎡降低到1.0mg/㎡;1.0mg/㎡降低到0.7mg/㎡)。如果患者发生与本品治疗有关的神经痛或周围感觉神经病,应按下表推荐的调整剂量进行治疗。如果患者本身患有严重的神经病,只有权衡利弊后方可使用本品。
表1:当发生与本品治疗有关的神经痛或者外周感觉神经病时推荐的剂量调整
外周神经病症状和体征的严重程度 用法用量调整
1级(感觉异常或者反射丧失),不伴有疼痛或者功能丧失 不改变
1级,伴有疼痛或者2级(功能障碍,但不影响日常生活) 剂量降至1.0mg/㎡
2级,伴有疼痛或者3级(不影响日常生活) 暂停本品的治疗直至毒性缓解后恢复本品的的治疗,剂量降至0.7mg/㎡,并且改为每周注射一次。
4级(永久的感觉丧失,功能障碍) 停止本品的治疗。